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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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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以“严”为纲 全方位守护耕地红线
 发布时间:2023/9/8 浏览次数:1322

本网讯(记者 廖红麟 通讯员 彭洪亮 涂维)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主动适应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规划管控,严格执法监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赣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图为:赣州市大余县黄龙镇叶墩村“旱地改水田”项目
强化制度建设,严守耕地红线

扎牢耕地保护制度笼子。赣州市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制度建设,近年来,该市出台《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综合施策解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赣州市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的通知》等文件,夯实赣州市耕地保护监管措施。制定的《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于2023年3月1日施行,进一步补齐农村建房管理制度短板。瑞金市在全省先行先试全面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为全省耕工作提供赣州经验


图为:赣州市全南县南迳镇南迳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强化耕地保护规划管控。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将保障粮食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把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每个地块,严格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开展划定工作,推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精准落图落地,划定耕地保护目标536.8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469.02万亩。坚决把守住“三区三线”作为一切建设行为的前提,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做好实地踏勘和充分论证,切实与“三区三线”成果做好衔接,确保项目用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不占或少占耕地。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赣州市建设占用耕地保质保量补充到位。积极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近三年来,累计完成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4.2万亩,“旱地改造水田”新增水田4000亩。同时,将推进补充耕地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考核内容,打造一批补充耕地示范项目。2022年,赣州市会昌县、全南县2个项目入选省级示范项目,2023年又择优向省自然资源厅推荐申报6个补充耕地示范项目。

坚决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坚决止住耕地流出新增问题,加强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全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排查工作,采取专题部署、每日通报、下沉督导等方式,压实地方工作责任,切实传导整改责任,取得积极成效,赣州市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实现耕地净增加。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注重细账“算”地,全面推进“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赣州市出台《赣州市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进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并发布2019年、2022年规上企业“亩产效益”领跑者名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全市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建立要素供给差别化政策体系,如:上犹县建立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返还机制,根据企业亩均税收等贡献情况分档返还城镇土地使用税,通过倒逼机制引导“亩产效益”差的企业自主申请退出园区;龙南市通过“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转化运用,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若干政策措施,共梳理出90家企业进行腾换或清退搬迁,用不到三个月时间集中腾换了38家企业,盘活工业用地1400余亩、厂房38.4万平方米;赣县区、全南县对综合评价为ABCD类企业,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排污、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措施;大余县按照投入强度和单位产出等效益水平,对“低产”和“高产”企业进行差别化的资源配置,激励企业提升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率。

坚持按“标”供地,深入推进“标准地”供应方式改革。随着《赣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出台,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工业“标准地”试点,试点范围包括全市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

根据该方案,政府按“标”出让土地,将地块产业准入、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相关控制性指标统一纳入土地供应方案、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企业依法取得土地后实施“承诺制”报建,相关职能部门简化审批、取消或后置技术审查,将项目开工时间由180天以上大幅度压缩至60天以内。

鲜活的数字会说话,它凝结了赣州自然资源人的心血和汗水。2020年至2022年,全市通过“标准地”方式供应工业用地627宗、3.77万亩,“标准地”占供应工业用地的面积比值为68%2022年占比达到80%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且工业“标准地”宗数、面积、占比逐年增加。

强化高效“筛”地,挖掘存量土地开发潜力。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消化存量相挂钩的“增存挂钩”制度,除国家、省配置计划外,其它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核算;创新“加快征拆动工一批、标准厂房建设一批、单选项目消化一批”等“十一个一批”处置措施,将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向纵深推进,通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倒逼存量土地消化利用。

2020年至2022年,全市通过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增存挂钩”机制,核算新增计划7.53万亩。截至2022年底,全市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下降至2.1年、批而未用率下降至18.20%,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批而未用率下降至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以来的最低值。

加快“腾”地,开展低效用地再利用。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土地资源循环利用力度,通过“空间换地”“腾笼换鸟”等方式实现节约集约用地,让土地重新焕发生机。

为加快工业园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该局通过精准调研、全面解剖,把全市工业园区闲置土地情况摸准摸透、把数据搞准搞实,还印发《全市工业园区批而未用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对闲置土地进行分类处置。截至2021年底,全市工业园区61宗、0.51亩闲置土地已全部清理处置到位,使几近沉睡的土地成为催金生银之地。章贡区围绕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工作,积极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其以老城区的旧厂房为基础,创办了“宋城壹号”“赣纺1969”两个省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实现了闲置的工业用地再利用,旧厂房再现新“芳华”。龙南市通过市场置换、司法拍卖、异地搬迁、政府收回、低效提质等方式分类处置企业闲置低效用地,助力产业转型升级;202110月以来,龙南市共清理处置闲置低效用地工业企业57家,腾出工业用地面积3041.37亩,厂房88.18万平方米。


图为: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石久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严格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严格卫片执法,充分利用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平台、视频监控等技术,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督”的立体化监管格局。2022年以来,全市开展执法巡查12万余次,核查卫片图斑3万余个,推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严格查处违法案件。该市出台《赣州市调查处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管辖办法》《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涉嫌违法违纪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责,对违法用地行为“零容忍”2022年,共立案查处案件107宗,收缴罚没款9036.31万元,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犯罪案件5起,有力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实行常态化约谈提醒。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认真履行部门责任,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措施,压紧压实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力推进2021年及以前年度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以来,提请赣州市政府先后召开9次专项调度会和6次约谈会,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较多或整改慢的地区进行约谈或提醒谈话,下发整改督办函62份,推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深入开展专项巡查执法。结合江西省委、赣州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派10个督导组,对2021年及以前年度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图斑,逐地块逐问题逐案件过筛,对巡查发现的有案不查、查案不严的案件,严格按照“处理事又处理人”要求,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目前, 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的165个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问题,已全部依法立案查处。近三年来,公开通报曝光了5批次43件典型违法案件,切实做到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备注:廖红麟(全国《法制新闻联播网》编委、新法治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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